

| 标 题: | 户口设立及登记咨询 |
| 日 期: | 2025-10-31 16:16 |
| 编 号: | LM20251087704 |
| 办件分类: | 其他事项 |
| 内 容: | 1.本人为湖南省常德市汉寿县户口,汉族。配偶为甘肃省武威市天祝藏族自治县户口,汉族,在长沙市内拥有商品房一套。双方均办理了居住证、在长沙缴纳社保。本人预产期在2026年1月份,待孩子出生,户口想落在天祝藏族自治县户,请问能否直接在湖南省内办理?如能办理,需准备哪些资料?前往哪个办公点办理? 2.我配偶名下住宅为婚前购买,目前没有开户,无户主,请问我作为配偶能否在该处住宅开户,自己当户主,还是说要完成产权人变更之后才可以开户呢? 以上问题烦请解答,谢谢 |
| 处理状态: | 处理结束 | |||
| 答复内容 | 您好,收到您的咨询事项,已转到相关业务部门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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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答复人 | 省公安厅 | 答复时间 | 2025-11-03 09:47 | |
| 附件 | 无附件 | |||
| 答复内容 | 您好。1、根据公安部有关部署安排,各地公安机关均已推出了新生儿上户“跨省通办”试点便民措施。如您的情况同时满足小孩出生不满一年、属婚内境内生育、小孩父母属同一民族成份等条件的,可以凭小孩的《出生医学证明》、父母的结婚证、户口簿、居民身份证,就近在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跨省申报出生登记。2、根据我省有关落户政策(详见如下网址:https://baijiahao.baidu.com/s?id=1794567755906604407&wfr=spider&for=pc),在我省城镇地区连续居住满半年的中国户籍居民,可以凭居住证,申请将户口迁入居住地城镇,并按照以下落户地址顺序落户:拥有房屋合法所有权的,在房屋所在地登记户口;没有房屋合法所有权的,经当地户口亲友同意,可将户口挂靠亲友家庭户,也可以在申请人单位集体户、当地人才服务机构集体户、租住地社区集体户登记户口,或者在租赁房屋所在地登记户口。 | |||
| 答复人 | 人口与出入境 | 答复时间 | 2025-11-05 08:38 | |
| 附件 | 无附件 | |||